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
业务编号: 201805150039
申请人: 张维 因继承被继承人 张茂林 位于 花溪区清溪路43幢04层141号号的不动产(不动产权属证书号: G08183)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现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试行)》相关规定,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示。如对该申请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站。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站将根据《物权法》、《继承法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试行)》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并颁发《不动产权证》。
特此公示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花溪区不动产登记站
联系电话:0851-3860500
地址: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166号
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花溪区不动产登记站
2018年05月23日